西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质要求
2024-09-26 来自: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8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西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质要求的介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有严重质量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题或者其他原因引起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验收方法、步骤和时间;检查记录等。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具体章节编排及附图附件等,可参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B.1有关规定,同时应当对照65号文相关规定,分析说明变更缘由、变更情形、变更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估算等内容。采购砂石料的商品料场如果不属于项目征占用土地范围,不应当纳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验收结束,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法人办理竣工决算书。对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验收的结果。根据规定,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是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其在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立项(即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情况来定。因此,无立项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无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由于在建设期间和运行期间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植被和排弃建筑垃圾等废弃土石渣,因此经营管理单位在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期间和运行期间应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西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严格执行我国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或者变更设计内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据我国有关规定进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实际占地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在不计入因占地减少而减少的部分外,仍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则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林草恢复期是指林草工程施工结束至其发挥水土保持功能所需的时间。自然恢复期是指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扰动结束后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松散裸露面逐步趋于稳定、植被自然恢复或在干旱、沙漠地区形成地表结皮。土壤侵蚀强度减弱并接近原背景土壤侵蚀模数所需的时间。自然恢复期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各施工单元的自然恢复期应从施工扰动结束开始计算。
验收资料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进行。验收资料的内容包括验收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备的资料;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资料的内容包括项目法人,或者生产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履行职责情况;验收程序及时限要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验收标准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验收程序和时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